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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管理执法症结在哪?犬只留检场所和专业队伍缺失

2019/8/16 2:37:22发布191次查看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聂映荣
《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3个多月,为何不文明养犬者众,受罚者少?当前执法、管理困难的症结在何处?这个“老大难”问题接下来该如何推进改善?日前,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公安机关近日已专门出台相应《实施意见》,将联合各街道对各地养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部署执法查处工作。
但是,目前,各区县(市)犬只留检场所建设严重滞后,专业犬患处置队伍缺失,已成为制约执法推进的重要因素。在养犬管理的系统工程中,这些问题亟待各相关部门联合推动,才能打通养犬管理执法的“最后一公里”。
数据
近4年共接涉犬警情1.1万余起
长沙的犬只到底有多少?8月8日,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提供的数据显示,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犬只饲养数量约40万只。其中,严格管理区内约15万只。
今年5月1日,《条例》开始施行,长沙公安机关推行养犬许可网上申请及审批,并联合相关部门设立55个养犬许可免疫便民服务点,但申办者并不多。截至8月8日,全市申请办理养犬许可的共7388起,已领取犬牌、犬只植入式电子标识的养犬者有3868人。
犬只数量多,申办养犬许可者少,而与之相对应的是,涉犬投诉数量居高不下。长沙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统计,近4年共接到涉犬警情11663起,平均每年近3000起。这还不包括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所接到的涉犬投诉,记者了解到,仅今年6月份,12345就接到370多起关于养犬管理的投诉。
执法
先责令改正,拒改后才处罚
众多投诉的市民向记者反映,遛狗不牵狗绳、带狗进禁入场所、在严格管理区内饲养危险犬只等违法养犬行为屡见不鲜,但很少看到有人因此受罚,“违反规定却不受处罚,很多人根本不把《条例》当回事。”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是具体负责指导养犬管理工作的大队,该大队大队长刘卫平坦言,目前,公安机关对违法养犬者进行罚款或扣留、没收犬只的情况确实比较少。
“但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没有执法。”刘卫平说,《条例》中针对违法养犬行为的大多数罚则,都明确了“递进式执法”的方式,比如,针对未用犬绳牵领犬只并为犬只佩戴嘴套等情形,《条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扣押犬只,“公安机关首先得责令违法养犬改正,如果对方拒不改正,才能罚款、扣犬。”
刘卫平说,近3个月来,公安民警已按规定对一些违法养犬者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公安机关对责令整改信息都有记录,如果再发现这些养犬者有相关违法养犬行为,就会依法罚款、扣犬甚至没收犬只。”
症结一
无一个留检场所,扣犬无处去
此前,多位一线民警向记者透露,自己在处置涉犬警情时有多重顾虑。比如,扣押或没收犬只之后,却没有留检场所接收犬只,这让他们不敢扣。
“犬只留检场所建设工作严重滞后,这是目前制约公安机关执法的最关键因素。”治安支队副支队长蒋水良说,犬只留检场所主要负责接收、检验和处理扣押、没收、弃养、无主的犬只。民警抓回流浪犬或宠物犬,不可能将其放养在派出所,而需要由留检场所人员检验其是否有疫情,进行日常喂养,对死亡犬只还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但长沙现在连一个正规留检场所都没有。”蒋水良说,去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条例》,明确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通过组织建设、购买服务或者其他方式提供犬只留检场所,但各区县(市)均未按时间节点落实建设责任。今年4月9日,市公安局提请市政府召开推进会,对犬只留检场所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成效不佳。5月21日,市政府督查室下发督办函,对各区县(市)犬只留检场所建设工作进行督办。但截至目前,只有浏阳市、长沙县启动了相关建设工作,“不论是市一级,还是区县(市)一级,都缺乏一个牵头部门来推动此事,这也直接导致一线执法工作难以推动。”
据了解,8月5日,芙蓉区的那条咬伤小孩的阿拉斯加犬被民警暂扣后,因没有正规留检场所接收,民警不得不花钱将其暂放在开福区的一家社会机构。
症结二
缺专业处置队伍,处置效果差
专业犬患处置队伍缺失也是目前警方执法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问题。长沙的犬患处置工作基本由一线基层民警完成,但大多数民警本身并不具备处置犬患的专业技能,甚至没有相应处置工具。
“民警处置与人相关的案件,其身份和***等警用器械还能形成震慑力,但狗根本没这个意识,它也不会怕。”蒋水良说,在处置狗患时,大多数民警和普通人一样,因为缺乏专业技能,随时都面临咬伤的危险。特别是在捕杀狂犬时,民警甚至比普通市民更容易遭遇舆论压力。比如,2017年12月,天心区民警因为捕杀一条咬伤多人的金毛犬被“人肉”。上述因素的叠加,导致犬患处置工作存在效率低、效果差等问题。
记者查询发现,目前,国内多地已通过增加编制或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设置专业犬患处置队伍来参与管理、有的城市在建设犬只留置场所时,就专门配备犬患处置队伍,并给予相应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公安部门要强化执法,但各相关部门也要为执法提供必要的保障。”蒋水良说,目前,不少人认为养犬管理是公安机关一家部门的事。但事实上,养犬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事项繁杂。若要实实在在推动这个“老大难”问题的改善,区县(市)政府、农业、城管、卫健、工商、住建、财政、街道等各相关部门都应该按照《条例》各司其职,形成“合成作战体系”。
举措
协调多部门形成合力,强化执法
《条例》已实施,狗患问题也摆在面前,接下来如何做?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周立强告诉记者,8月5日,长沙市公安局已专门出台《关于贯彻落实<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意见》,明确将分步骤推动宣传、摸底排查、许可办理、执法查处等工作。
该《实施意见》要求,各分县市局要组织辖区派出所,联合街道通过社区、小区物业、业委会等做好养犬管理摸底调查,录入信息,对排查出的未办理养犬许可、严格管理区饲养危险犬只或超出限养数量规定的养犬人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录入执法办案系统。
在执法查处方面,该《实施意见》明确,各分县市局要加强对违法养犬行为的查处力度,集中查处一批违法养犬行政案例,警示一批不依法、不文明养犬人;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遛犬不栓犬绳、不佩戴嘴套、犬吠扰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执法检查;为一线处置民警配备必要的防护器具、捕犬工具等装备,提升犬患处置能力。
“作为养犬管理工作的执法主力,我们会坚决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履职,强化执法。”周立强说,此外,他们将加强对《条例》等内容在社会上的宣传,并进一步协调相关部门联合管理,形成合力,特别是着力推动犬只留检场所和专业犬患处置队伍的建设,打通养犬管理执法的“最后一公里”。
严管重罚 以绝“狗患”
白木
最近,长沙晚报推出的《“狗趣”何以成“狗患”系列报道》引起了各方关注。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3个多月来,迄今还没有一起被罚的案例。
被狗咬,风险大,打狂犬疫苗都不一定百分百有效。有的狂犬病潜伏期很长,可达数年之久,一旦发作,致死率百分之百。受害人承担着生命的风险,狗主子却只要赔点钱了事——受害人起诉至法院,得到的也仅是医药费和一定的误工费,对以后的风险责任并不会涉及——违法成本太低。
养狗不上牌、不打疫苗、不牵绳、不戴嘴套,作为一个智力正常的成年人,明知其存在咬人风险,却放任其发生。由此造成的死伤与故意伤害何异?!真爱狗者,就要管好狗。自己管不好或不想管的,当宣传、教育都无法奏效,是时候动用法治的铁腕了。
法国、日本、澳大利亚养狗数量也多,但狂犬病发病率很低、甚至没有。原因无他,重罚,严管!以日本为例,1950年该国制定了《狂犬病预防法》后,1958年之后开始0发病。该国《狂犬病预防法》规定,家养宠物猫狗必须注册登记,并且每年都需要接种一次狂犬疫苗,否则将被处以20万日元(约1330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对无证的野狗,当地政府会派专人进行扑杀。
长沙是全国文明城市,治理“狗患”更应走在全国城市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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