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认定的
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条件是:1、主体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3、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特定救济款物,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认定的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